【招标】江苏大丰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老竹港闸南淡水养殖区公开招租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大丰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老竹港闸南淡水养殖区对外公开招租,诚邀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江苏大丰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老竹港闸南淡水养殖区公开招租项目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老竹港闸南淡水养殖区属国家所有,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老竹港闸南淡水养殖区三年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中标人中标后只具有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内的使用权。

1.5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两年10个月(计划租赁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229日,具体租赁起止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2 个标段,标段招租面积、塘数、招租底价等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租面积(亩)

塘数(个)

最低投标报价(元·亩·年)

备注

1

老竹港闸南淡水养殖区公开招租一标

1071.7

6

850

/

2

老竹港闸南淡水养殖区公开招租二标

731.9

11

750

含边角塘7个,共102.3亩。

特别提醒1:该养殖区域位于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大丰区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制养殖区,意向投标人在承租后的养殖生产须符合《盐城市大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要求,且只能维持塘口现状从事养殖生产;意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延迟交塘、提前解除合同的风险(详见合同条款“四、塘口交付期间及相应租金约定”的相关约定)

特别提醒2:本次招租区域处于《盐城市大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规划的限制养殖区内,该规划的具体实施要求与管理措施为:

(一)限制养殖区内坑塘开展水产养殖,须控制投饵,使用安全高效饲料;渔药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安全用药;养殖尾水须达标排放。

(二)限制养殖区内不能达到安全生产及尾水达标排放要求的养殖场予以搬迁或关停。

(三)限制养殖区内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和养殖行为,不得新建和改扩建各类渔业规模化养殖场,只允许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标改造。

(四)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内与海洋功能区中的禁止性养殖功能区现状养殖区,建议采取定期报备制度。养殖单位应根据其负责区划功能实施单位的建设计划,每年向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报备。

(五)对于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实验区管理,应建立养殖的生态环境要求。具体来说,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严格按照海洋承载力标准,控制养殖密度;

第二,增加水质监测点,确保限制养殖区海水不劣于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第三,南一与南二实验区限制养殖区为池塘养殖,应注意放养密度不能过大,2米深池塘投放鱼种宜不超过30000尾/hm2。塘底淤泥需要及时处理。饲料应科学投喂,避免超量投喂。

具体塘口现状、塘口面积大小、塘口边附属不动产设施、水源、电源等情况均由意向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招标人不因投标人的任何理解偏差或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偏差、缺失而对其投标报价负责。

1.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价高者获得使用权的原则;投标报价为招标单位的净得价,招标单位不承担由于中标人经营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水电使用费、为经营生产所必须产生的费用等(如塘口清杂及翻水等均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其中中标人承租后使用的水、电等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由中标人向有关部门缴纳]。

1.8承租人一旦承租,不得改变养殖区域现状及用途性质,依法经营,保持现状完好,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人负责;所有的安全及质量责任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可以是符合下列要求的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1以法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为满足以下强制性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2.2以自然人名义参加投标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须有固定住所,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投标人本人资信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中所有账户状态须均为正常,投标人近5年内无欠税记录、无强制执行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单笔银行贷款偿还逾期天数达到30天以上的情况(含30天)。

2.3投标申请人应按附件要求对招标人作出相应承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未作出承诺的其投标无效。

2.4如自然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其委托代理人投标。

2.5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时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3.1以法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是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复印件)。

3.2以自然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投标人本人资信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中所有账户状态须均为正常,投标人近5年内无欠税记录、无强制执行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单笔银行贷款偿还逾期天数达到30天以上的情况(含30天)。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3 31 20214 14 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布媒介大丰日报、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3、报名方式各意向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北门A电梯可直达))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孙志成 18796613698

4、售价: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同一投标人如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按标段分别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不能参加未报名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段:20214 15 1500-1530时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会议室(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北门A电梯可直达))

3、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4 15 153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及投标报价方式、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吿发布之日起2021年4月14日17时30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江苏大丰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9号

联系方式戴连成    1391469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孙志成    18796613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