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大丰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2022年度安全环保零星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质量标准:合格
3、服务期: 1年。
4、 工程规模:每个点位整治费用不高于10万元
5、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1 | 江苏大丰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安全环保零星整治项目 | 安全环保整治,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 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各点位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2)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请各投标人于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9日18时00分前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网站(http://www.leihuazixun.com/)在线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档);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须上传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须注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委托代理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丰日报上发布。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大丰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9号
联 系 人:蔡万才 电 话:13851010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联 系 人:王佳伟 电 话:15962990376/0515-83529686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