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大丰西河口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土方推平工程(润富地块拆迁安置房开挖土方异地推平)

招标公告

大丰西河口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土方推平工程(润富地块拆迁安置房开挖土方异地推平)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丰西河口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土方推平工程(润富地块拆迁安置房开挖土方异地推平) 已由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大行审202181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大丰区振城建设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西河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丰西河口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土方推平工程(润富地块拆迁安置房开挖土方异地推平)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河口片区启动区

2.1.2建设规模:60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润富地块土方运送至本工程施工现场后7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节点工期要求:每批次进场土方进场后7日内完成土方推平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包括土方堆放区域表层土清理(清表)、土方推平、回填部分沟塘,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1

大丰西河口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土方推平工程(润富地块拆迁安置房开挖土方异地推平)

包括土方堆放区域表层土清理(清表)、土方推平、回填部分沟塘,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20204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

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25日15时30分00秒止,请投标人登录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网站(http://www.leihuazixun.com/)在线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且须注明单位全称、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06  25  15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丰日报上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振城建设有限公司

盐城市大丰区西河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大丰区今日小区14#楼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7号  

联系人:朱剑峰

联系电话:151510877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联系人:王佳伟

联系电话:15962990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