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大丰区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的226省道沿线增设公交站台(涉路施工)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26省道沿线增设公交站台(涉路施工)工程
(2)项目编号:DFGC20180513
(3)工程地点:盐城大丰区境内
(3)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4)建设规模:省道沿线公交站台 8 座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自筹
(7)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否
五、标段划分、工程地点: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金额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额(万元) |
1 | 226省道沿线增设公交站台(涉路施工)工程 | 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为准 | 123.9501 |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普通国、省干线小修保养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中必须能反映工程规模)。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专职安全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规定的要求(施工合同额按不含暂定金认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其他要求: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质检、试验等专业工程师等)和设备应符合工程施工需要最低要求,由各投标人根据工程概况及需求自行配置。
(6)除项目负责人外,在招标投标阶段对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不作无在建工程要求。
(7)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企业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A 级(含 A 级暂定)及以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结果证明。
(8)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0)特别提醒:由于该工程位于正在运营的省道226线硬路肩上,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天内需按路政部门要求办理涉路《施工许可证》手续方可开工,否则另选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服从公路管理部门的安排,不得影响2018年交通部组织的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以及省公路局和盐城市公路处组织的季度考核。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确认,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符合招标公告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拟投标项目部成员的相关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需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安全生产C类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质检、试验等专业工程师等)及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8年6月份(含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由社保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证明文件视同原件。)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企业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A 级(含 A 级暂定)及以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结果证明。
(8)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9)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注:①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6)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②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
八、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和投标保证金约定: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 12 月 11 日前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
(2)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三天前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贰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3209820531010000081177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到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路6号
联系人:宗晓荣 联系电话:135051121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城南新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四号楼3楼
联系人:孙志成 联系电话:18796613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