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新王港河南侧征用滩涂管理利用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盐城磊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王港河南侧征用滩涂管理利用项目
2、项目编号:DFCG20180394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基本情况等:
区域位于新王港河南侧,总面积约527.27亩(其中含塘口、沟渠),有偿使用管理范围为下列两组坐标分别顺序连接区域:
序 | 第一组坐标: | 序 | 第二组坐标: | ||
| 东经 | 北纬 |
| 东经 | 北纬 |
1 | 120°47′17.124″ | 33°11′02.167″ | 1 | 120°48′03.435″ | 33°11′01.167″ |
2 | 120°47′25.320″ | 33°11′02.278″ | 2 | 120°48′27.005″ | 33°11′00.657″ |
3 | 120°47′35.820″ | 33°11′01.798″ | 3 | 120°48′29.145″ | 33°11′00.447″ |
4 | 120°47′40.740″ | 33°11′01.858″ | 4 | 120°48′31.255″ | 33°10′59.367″ |
5 | 120°47′53.100″ | 33°11′01.738″ | 5 | 120°48′32.905″ | 33°10′57.257″ |
6 | 120°48′01.370″ | 33°11′01.855″ | 6 | 120°48′33.985″ | 33°10′55.497″ |
7 | 120°47′57.900″ | 33°11′00.958″ | 7 | 120°48′30.425″ | 33°10′53.117″ |
8 | 120°47′46.000″ | 33°10′57.478″ | 8 | 120°48′27.565″ | 33°10′54.307″ |
9 | 120°47′42.860″ | 33°10′56.438″ | 9 | 120°48′26.055″ | 33°10′54.597″ |
10 | 120°47′42.640″ | 33°10′56.648″ | 10 | 120°48′22.544″ | 33°10′54.787″ |
11 | 120°47′23.590″ | 33°10′50.899″ | 11 | 120°48′18.685″ | 33°10′55.097″ |
12 | 120°47′22.650″ | 33°10′50.588″ | 12 | 120°48′16.795″ | 33°10′55.217″ |
13 | 120°47′21.380″ | 33°10′50.128″ | 13 | 120°48′09.975″ | 33°10′56.647″ |
14 | 120°47′18.120″ | 33°10′49.188″ | 14 | 120°48′07.435″ | 33°10′57.447″ |
15 | 120°47′13.560″ | 33°10′58.918″ | 15 | 120°48′04.815″ | 33°10′58.967″ |
16 | 120°47′11.440″ | 33°10′59.258″ | 16 | 120°48′03.645″ | 33°11′00.017″ |
17 | 120°47′11.190″ | 33°10′59.506″ | 17 | 120°48′03.355″ | 33°11′00.627″ |
18 | 120°47′11.159″ | 33°10′5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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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20°47′10.965″ | 33°10′59.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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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20°47′10.929″ | 33°10′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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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20°47′11.740″ | 33°11′00.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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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20°47′12.483″ | 33°11′0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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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20°47′14.256″ | 33°10′59.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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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120°47′15.114″ | 33°10′59.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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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20°47′16.397″ | 33°10′5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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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20°47′16.485″ | 33°10′55.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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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20°47′19.351″ | 33°10′56.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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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偿使用管理期限:三期,第一期为2019年4月29日至2020年4月28日;第二期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第三期为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
6、招标底价:20万元/期。
7、有偿使用管理费缴纳:按期缴纳有偿使用管理费,第一期在中标签订合同前缴纳;第二、三期分别在2020年、2021年的3月10日前缴纳。
8、履约担保:合同前中标人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数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于2022年4月28日(或中标人按规定或通知要求全部退出)后中标人申请返还。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价高者获得使用权的原则,招标时报一期的有偿使用管理费,总有偿使用管理费由一期的有偿使用管理费乘以3计算取得;投标报价为招标单位的净得价,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注:本次标的物按现状招标、采用三轮报价,按照第三轮报价价高者获得使用权的原则;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如第三轮最高报价相同,则最高报价相等的投标人进行下一轮次的报价,如仍出现报价相等的情况则按本办法依次类推,直至出现唯一的最高报价,该最高报价投标人即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可以是符合下列要求的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以法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为满足以下强制性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申请人应按附件要求对招标人作出相应承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未作出承诺的其投标无效(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所附报价函中已经要求投标人作出相应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另附其他承诺文件)。
4、如系自然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其委托代理人投标。
5、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投标。
6、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以法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承诺函。
2、以自然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2)承诺函。
四、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0月 16 日至2018年10月 22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报名。报名方式及下载招租文件的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承租人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http://ggzy.dafeng.gov.cn/dfweb/InfoDetail/?InfoID=8a98b92b-4bd3-4d80-afcf-ddb1d664dfbf&CategoryNum=029);
(2)各潜在承租人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在单位名称中填写个人名字),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各潜在承租人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或未在报名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未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报名系统)。
(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刘文辉0515—83927236或咨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11 月 5 日 15:00- 15:30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5 日 15:30 (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口西150米,大丰城东新区丰华国际大厦4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盐城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沈长虎 联系电话:0515-83555037
(2)招标代理单位:盐城磊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义莹 联系电话:0515-69968722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城南经济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园四号楼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