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江苏丰耐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办公用房装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江苏丰耐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办公用房装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江苏丰耐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对生产车间及办公用房装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江苏丰耐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设计工期:

①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

②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审查部门;

③施工图审查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后,设计人须在2日历天内完成回复并经审查合格。

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工程规模、施工合同估算金额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

1

江苏丰耐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装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生产性用房装饰改造

约3.76万㎡

2

江苏丰耐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装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办公性用房装饰改造

约0.44万㎡

同一投标人可以参加上述1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可以兼中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标段:

  1. 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 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标段:

    1)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

    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其中1标段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2标段要求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1. 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 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其中1标段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2标段要求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3. 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3.2.3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己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项目在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4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施工方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

    3.2.5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人数量仅限2人(含牵头人),其他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4)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127日至2020年121117时30分前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网站(http://www.leihuazixun.com/)在线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标段,售后不退。

    4.3报名须上传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须注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委托代理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即开标时间)  2020  12 21150分。

    5.2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2012211430——20201221150分。

    5.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城南新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四号楼3楼开标1室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www.jszbtb.com)、大丰日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丰耐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鹏程

    联系电话:13770236026

     址:盐城市大丰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城南新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四号楼3楼

    联系人:王佳伟

    联系电话:0515-69968722、15851000787